活动赞助合同
本合同的双方为:
温州百嘉乐餐饮娱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一方(以下简称甲方)。由 代表甲方对本合同负责。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学生会为一方(以下简称乙方),由 代表乙方对本合同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赞助方与承办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所需承担的义务及责任
甲方根据乙方在活动中所需各项经费,对乙方进行提供现金或相应物品的赞助。乙方则在活动期间对甲方做到相应的宣传义务。
第二条:甲方在合同期内的权利及义务
1. 甲方根据乙方活动需要,提供现金2005元和相应物品(见 “附录1 ”)
2. 甲方有权知道此期间乙方的各项活动进程,并有权派代表参加
第三条:乙方在合同期同的权利义务
1. 乙方根据 “回报计划”内容,在活动期间于浙江工贸学院内进行各种宣传活动(见 “附录1 ”)
2. 乙方负责制定修改活动及宣传过程的全部内容
第四条:违反合同处理
1. 如甲方没有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其义务时,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 要求甲方适当的损失赔偿(在赞助金内)
2) 要求甲方采取相关的补救措施
2. 乙方如若遭遇突发事件,至未能举办活动或因此未能完成其在合同中所规定需履行的义务时,甲方有权采取本条第1款措施
第五条:合同及附表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温州百嘉乐餐饮娱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学生会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负责人:(签字)
公司盖章: 浙江工贸学院学院团委学生会盖章:
2007年 月 日 2007年 月 日
附录1:
一、宣传费用
1. 横幅(3条) 120元
2. 喷绘 300元
3. 彩色宣传单 700元
4. 抽奖卷 300元
二 、活动费用
1、饮料 30元
2、租音响 800元
3、奖品费 200元
4、演员道具费 250元
合计约:2700元
企业赞助商的回报:
1.赞助商拥有本次活动的冠名权
2. 晚会中,为赞助商安排一个特制节目,拟定为有奖问答(10题)
3. 在活动所制作的宣传品中全部有显示企业名称。
4. 赞助商的赞助产品作为本次活动的奖品。
5. 本次活动的所有宣传单、海报、喷绘、横幅都标有企业名称。
6、现场主持人口述赞助商内容,并现场表示鸣谢。
7. 晚会开场前播放有关赞助商的宣传片
赞助商义务:
1、赞助单位独家赞助2700元人民币
2、其中赠送知识竟答纪念品(10份),抽奖奖品(11份)由赞助企业提供
3、其他2500元人民币由现金形式赞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