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字:  总结  实习  工作  报告  打印机
当前位置 :| 首页>实用范文>会计范文>

当前农村财务管理问题及其对策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11-16 点击:

农村财务问题历来是农村工作的难点,也是广大农民最关注的热点和焦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近年来虽然国家在农村财务管理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政策、法规及制度等,各级各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笔者结合垫江县农村财务管理情况来看,现状令人担忧,仍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垫江   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收费票据不规范,白条入账和白条抵库现象普遍存在。有的村社用在市场上购买的普通收据收取上级拨给的补助费、各种返还款、鱼塘、果园承包费或打白条收取承包费、集资款等,在村社的收支单据中凭证要素不齐全,不但差事由、事项、审批签章,尤其支出单据无领款单位和领款人,更不谈经办人和证实人了;收款不出收据,由村社干部自己说,会计出据记账。如我们对包家乡正桥村的审计中发现,该村书记、村长、会计各持有一砣账,通过核对上级拨款和各种往来账,发现差额有3万余元。年终决算无进补花名册入账,凭村、社干部笔记本收取兑现,村社干部在收取农民的各种款项时凭村社的决算表,收了就在决算表上划掉或注明,而不向农民出据规定的标准票据。在村社的单据中80%属白条发票,不仅有白纸、十行纸入账,还有烟盒纸入账,给今后农民上访带来了隐患。 
    2、农村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差,账务处理不规范。一是有的村社干部长期外出打工,收费由其他村社干部或其家属直接收在自己腰包里,长期不交出纳进账;有的随便开支,事后以支出发票冲抵收入;有的不出票据据为己有。二是村社会计在账务处理中未严格执行《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科目设置不齐,核算不规范。有的只设总账,未建立相应的明细账,或只设现金、存款科目,未设固定资产科目和固定资产登记簿,也不设应收应付款和内部往来明细账,不管收支均在现金、存款中反映,不能真实、全面地反映资金运动状况。更有甚者出纳无现金、存款日记账,差款由自己赔,多款就属自己的,单据交给会计后就无从查找长短款的原因。会计业务素质差,对发生的经济业务很难正确分类和划分科目;有的不知“借、贷”是什么意思;有的文化素质差,连最常用的简单字就难以认识,自己写的字时间较长后自己都不认识了,更谈不上规范业务行为;有的会计极端不负责任,单据发票不装订,账簿凭证用箩框装,用枯草、青麻捆,没有建立会计档案。进行财务清理和审计时,心中无数,一片空白,连自己都难以说清楚财务收支的来龙去脉。 
    3、农村干部不秉公办事。少数村社干部想的不是怎么样带领人民群众致富,而是以权谋私;有的以权少收或不收自己亲朋好友承包机动地、鱼塘、果园等承包费,有的不按政策规定随意调整村民的承包地等,引起了群众的不满,信访和上访不断。 
    4 、财产物资管理混乱,资产损失严重。有的村社干部不知道什么是财产物资,也不知道哪些是村社集体拥有的财产物资,更谈不上如何管理?认为只要将款项收齐,就是尽职尽责的称职干部。有的会计人员将应记入固定资产的开支列入生产或管理费用开支,致使集体资产流失严重。少数干部对集体的财产不但不管,反而像自己的财产一样以低价转让或送给亲朋好友,或让它自然消失,既不建帐入簿也无专人管理,更谈不上合理运用和保值、增值,时间久了,集体资产便逐渐转向私有或私有经营。 
    5、贪污挪用时有发生。有的村社支出发票审批不严,大部分是白条,一些开支难以说清,单凭一人经办,一人审批,一人管钱,有些连他自己也说不出来龙去脉,单位资金与私人资金长期裹在一起;民主理财制度形同虚设,一些村社干部排斥民主理财小组的工作,收支不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更有甚者,根本不设民主理财小组,完全由少数干部说了算;有的干部以清理余额为准,差款就由自己赔偿的长期挪用方法;在一些村社的支出中,开展公务活动,不管是为公,还是为私,均在村社集体资金中报销;有的请客送礼也说不出具体时间、地址、事由和被请人姓名等。如我们对白家乡、包家乡、裴兴乡的个别村的审计中发现,有的干部少则贪污挪用几千元,多则上万元,使集体资产损失严重。 
    6、资金管理混乱,借支欠款面广量大。一些村社资金分散把关,村支书、主任、会计、计生副主任等主要干部各自收取部分集体资金,在自己分工范围内自己开支完全由自己负责,既当会计、出纳还当审批人等现象屡见不鲜。一部分村社干部随意借款,金额上万元,时间长达六、七年,有的已无法收回,造成集体资金损失。 
    7、农业投入不足,非生产性开支过大。一是村社干部的误工占了管理费的大部分,二是报刊等办公费由管理费开支,管理费显得严重不足。三是生活招待费由积累开支。有的村社干部会会必吃、逢场必吃、上街必吃。个别村社一年生活费开支高达好几万元,中央取消村级招待费的规定难以落实。四是一些强行要村社办的事全部在积累中开支。比如公路竣工要剪彩,街道硬化要剪彩等,“剪”得人眼花缭乱,“剪”得人直喊心疼。有一些村社为此送礼就达几千元。五是强行摊派生产性费用,如我县发展蚕桑、“渝黄一号”油菜、黄沙白柚等都是以行政命令,桑苗、蚕种、油菜种、白柚苗等大多由村社集体资金开支,不管农民是否栽植和喂养,发给农民就算了事,给集体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 
    8、税费不按政策分摊,干部趁着现在任职多领补助。如统筹生产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按人口分摊,以前的农林特产税、生猪税等按承包人口或农业人口分摊;有的将向上级隐瞒的人口加上税费,收后村社自己用或占为己有;少数村社干部凭借手中权力,将农民上交的款项该交的不交,该支的不支,用作缴纳自己的养老保险、提前领用离职补助、乱发各种工作奖金、报销私人手机费或电话费、发放误工补助、擅自提高干部误工报酬等。 
    9、记账不及时,报表不准确。部分村社半年才记一次账,有的一年一次,甚至几年都不记账,更谈不上按时编制会计报表;有的村社往来账务失真,其债权是上届干部基于各种原因“借”给他人,无法追还,基本上已成呆账,而未作注销处理;有的村社财务出现了以“其它支出”为“筐”的新苗头,将应进入“管理费”、“公积金”、“应收款”等科目核算的支出纳入“其它支出”核算影响了会计核算和财产物资在账面反映的真实性,造成应收款或往来款项无账务反映,时间久或干部离任了没有人能记得了,造成集体资产损失。 
    10、账务不公开,决算不兑现。推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只是挂在墙上,流于形式,没有定期财务公开的实际内容。按上级要求,村社财务收支票据应该由村社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才能入账,并且每季度进行一次财务公开,但很多村社都以各种借口排斥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工作,或有的民主理财小组由村社主要干部的亲朋任职,难以起到监督作用。财务公开流于形式,有的根本不公布,有的公布的是群众难以看懂的科目余额表、砣砣账等,实则假公开、不公开。群众曾多次反映,但得不到解决。 
    二、强化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对策 
    1、提高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农村财务是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真正把财务管理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贯彻实施好《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按照农业部、财政部、监察部等部门的规定,把财务管理纳入政府的目标管理,作为考核乡、村干部的重要内容,定期监督检查。 
    2、推行农村财务的委托代理制。农村财务的委托代理是近年来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摸索出来的对农村财务的重要管理经验。它是将村、社财务委托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管理,资金实行由乡镇和村社双方在开户银行预留印鉴的财务管理办法,同我县1998年推行的农村财务“双代管”相似,深受农民群众欢迎,应大力推行。 
    3、设置村级报帐员和实行备用金管理制度。村社报帐员可由村专业会计和社长兼任,要挑选文化程度较高、有一定会计业务知识,能坚持原则、乐于奉献的人员担任,适当提高补贴待遇,以此提高财务管理的质量,减少财务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同时,对村社的资金实行备用金管理,由乡镇政府按照村社的业务量大小和距离乡镇政府的远近规定其备用金限额,加强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4、建立健全村社财务管理制度。各乡镇、村、社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审批制度、民主理财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票据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等,使村社财务的审批、公开、监督、票据的管理、财产物资的管理等都能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5、建立村社财务监督机制。一是乡镇要成立村社财务管理监督审计领导小组,由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经常性对村社财务管理进行审计。二是建立资金使用审批制度:即各种开支实行逐级审批制,按月报账,村的开支由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批,村主任(书记)签字报销,社的开支由各社理财小组集体审批,社长签字报销。三是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制度,切实保障群众参与财务管理和依法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力,民主理财小组的产生要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从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把思想素质高、有一定的会计知识、乐于奉献的人选举到民主理财小组中来。四是规范推行财务公开。财务公开要做到常公开、真公开,明确规定财务收支,计划生育超生费、各类承包合同费、各种减免款、农民困难补助等要作为财务公开的重要项目和主要内容,接受群众的监督。四是实行村级财务公开逐级审计制度,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经常组织检查或审计村社财务,严肃查处贪污、挪用、侵占集体款物等违法、违纪行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 
    6、加强业务培训,抓好会计队伍建设。要保持会计人员的相对稳定,无正当理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换会计人员,对新上任的会计人员,要推荐3名以上,经乡镇政府审核,参加县级有关部门考试,发上岗合格证,凭上岗合格证由乡镇政府行文任命。村主要干部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该村的财会人员。 
    7、建立村社干部离任审计制度。村社干部离任审计由乡镇办理,村社财务管理监督,审计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并按规定办清交接手续,编制交接清单,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盖章,乡镇主管部门验印存档,在未办清交接手续以前,财会人员不得离职。对无正当理由拒不交账的离任干部,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离职审计的内容是村社干部任职期间的各项财务管理是否大公无私、秉公办事,有无贪污挪用、以权谋私、行贿受贿等。对审计出来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彻底消除村社干部上任“捞一把,离任无人管”的局面。 
    8、建立定期报账和结账制度。经办人要对原始凭证签名并注明事由,按报账程序审批后交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查,月末时村报账员持审签后的凭证在出纳处报账,会计必须当月记账、结账,无特殊原因,收支发票不得跨月(季)入账,否则视为不合理开支,要予以调查处理。 
    9、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各村应实行“一村一柜”,建立财务档案,各村的帐、表、据及其它财务资料由会计分类整理装订成册,编制目录清单,做到规范、清楚、正确、完整,防止虫咬,鼠耗和霉变损毁。 

                      
来源:重庆农经信息网
作者:刘正中 兰俊成

最新评论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注册
赞助商链接
栏目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