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11月,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市交通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宣传动员和组织部署阶段(2006年6月)
根据省交通厅交通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局于2006年6月6日召集市公路处、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各县、特区、区交通局、避计划科、局安全法规科和各项目业主单位开会,研究专项整治工作,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6月8日以市交发〔2006〕74号印发《六盘水市交通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以副局长杨世昌为组长,副局长李远林、总工程师孙建平为副组长的交通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本阶段,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组织全市各公路建设项目从业单位深入施工现场以悬挂横幅、布标和开会等方式进行了广泛宣传。
二、建设项目自查自纠整改阶段(2006年6-7月)
根据交通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局于2006年6月中旬至7月中旬带领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局计划科和局安全法规科工作人员对全市在建公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本次检查以查管理、查隐患为重点。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检查现场、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检查。检查组对照贵州省《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检查表》对各个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管理资料和施工现场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安全管理资料方面:各项目业主单位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管理工作,各项目经理部均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立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落实了管理责任,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不同程度开展了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大多数项目经理部有安全教育资料,部分项目经理部有安全检查记录,安全管理人员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证书。其中,玉马公路的3个合同段,红威公路第1、2合同段和英柏公路第1合同段安全管理资料较规范,英柏公路第3合同段安全管理资料不完善。
现场管理方面:大多数施工现场符合安全施工要求,但有的施工点施工现场零乱,标志标牌不全,高边坡危石未清理,有的边坡施工点未达到边开挖边防护的要求,局部路基缺口和下沉路段无警示标志,有的桥梁支架上施工人员未系安全带。
根据检查情况,我局于2006年7月10日组织各从业单位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上,通报了全市在建公路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点和施工单位作出整改要求。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6年8-9月)
2006年8月初至9月中旬,我局组织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局计划科、局安全法规科、各项目业主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分成安全管理资料检查组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检查组,对全市在建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安全管理资料检查内容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项目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资质及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管理活动资料、安全技术管理资料、安全培训教育资料、应急救援预案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检查重点为桥涵施工、钻孔桩施工、挖孔桩施工和高挡墙、高填方、高边坡施工点,驻地、施工点等临时排水设施情况,建筑材料、民爆物品、施工机械等物资的安全使用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各施工企业都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证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落实了管理责任,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民爆物品管理和使用制度完善。桥梁施工、钻孔桩施工、挖孔桩施工和高挡墙、高边坡、高填方施工规范,建筑材料、民爆物品管理、特种设备和机械等物资的安全管理基本达到要求,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明显,施工有序,高空作业人员、电工、爆破人员、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有从业资格证,施工现场基本符合施工安全要求。
四、安全整治提高阶段(2006年10-11月)
根据检查验收阶段工作情况,我局对英柏公路第3合同段、红威公路第3合同段的安全管理制度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由负责盘县片区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人员现场督促整改提高并达到整改要求。
通过半年的交通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基本建立了安全生产监督长效机制,健全了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进一步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规范了交通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实现了遏制交通建设重特大事故的目标,全年未发生建设安全生产事故。
安全管理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在今后的交通建设生产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保障交通建设的安全实施。
二○○六年十二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