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本会章程和按照本会章程和《民进上海市委基层支部工作条例》开展本支部工作。
二、按照区委会要求并结合本支部实际,年初制订好每年的年度工作计划,年末撰写年度工作小结。
三、团结支部成员树立起立足本岗、爱岗敬业的精神,开展好各项社会服务活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贡献。
四、组织好支部组织生活(活动),加强与支部同志的沟通,关心支部成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等。
五、按时出席区委会召开的支部主任会议和学习培训等活动。
六、完成区委会交予的议政、调研任务。反映社情民意,提供支部活动信息。
七、组织支部成员开展“建设适应新世纪要求的参政党”的基层支部“达标创优”活动。
八、认真填写、记录每年的《基层支部工作手册》,及时汇总本支部的书面材料。
九、及时将会内刊物(民进申城月报、民进闸北通讯等)递送到本支部成员。
十、每年向所在单位中共党组织汇报一次支部工作,征求中共党组织的意见。注:支部副主任协助支部主任工作,其职责同支部主任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