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八大
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56年9月15日至27日在北京政协礼堂召开。
大会完全肯定了党中央从“七大”以来的路线是正确的,同时正确地分析了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中国阶级关系和国内主要矛盾的变化,确定把党的工作重点转向社会主义建设。大会提出,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国内的主要矛盾不再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而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
党的九大
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69年4月1日至24日在北京举行。
大会通过了政治报告和党章修正草案。九大通过的新党章,错误地把“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林彪“是毛泽东同志的亲密战友和接班人”写进了总纲;对毛泽东思想作了歪曲的阐述;砍掉了原党章中党员权利一节,取消了党员的预备期,取消了中央书记处,取消了中央监察委员会等机构。
九大自始至终被强烈的个人崇拜和“左”倾狂热气氛所笼罩。它加强了林彪、江青等人在党中央的地位,使“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和实践更加合法化。实践证明,九大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指导方针都是错误的。
党的十大
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73年8月24日至28日在北京召开。这次大会是在粉碎林彪反革命集团以后,周恩来主持中央日常工作,全国各方面形势有了好转的情况下召开的。
大会通过了政治报告、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十大党章保留了九大党章中关于党的性质、指导思想、基本纲领、基本路线等内容,在结构上作了些调整,条文部分改得不多。总纲中只取消了有关林彪的论述和林彪的论点。值得指出的是,十大党章在“左”倾错误方面的新发展,主要是充实所谓两条路线斗争经验的内容,把“批判修正主义列为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的长期任务”;片面提出“反潮流”原则,要求党员要具有反潮流的精神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