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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络新闻编辑发布内部细则

来源: 作者: 时间:2006-07-10 点击:

XX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络新闻编辑发布内部细则

 

一、除党政主要领导外,校内新闻中涉及领导讲话的,一般应避免使用“重要讲话”、“指示”等字眼。

二、对新闻中涉及的重大或政治敏感性问题,应以中央或省市的提法直接编发,不准擅加更改或评论。

三、涉及全校重要活动和工作的新闻,出现人物姓名原则上应到校级领导为止。专项工作新闻可酌情出现相关部门负责人正职或关系重要的人物姓名。如无必要,部门负责人副职一般只提“××(部门)负责人”即可。

四、校内新闻编辑发布时,应尽量淡化职务称谓;需提及职务的一般只在文稿前部提一次,其后再出现时直称人名;一般应采取“职务称谓+姓名”的方式,如“党委书记××、校长××、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处处长××、××系教授××”等,尽量避免“姓名+职务称谓”和“姓+职务称谓”的方式;特定事件需涉及某人物两个职务称谓时,一般可酌情使用“主职务称谓+兼职务称谓+姓名”的方式;社会知名人士、文教界人士等,在文稿中出现时可适当在姓名后加“先生”、“院士”、“教授”等;军界人士姓名后可加“将军”、“少将”、“大校”等;如无必要,新闻稿中一般不在姓名后加“同志”称呼。多个校领导参与的活动,除主要领导外,可采用“校领导×××、×××……等”的简略形式。

五、新闻中涉及校外人物姓名,一般应在征求学校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酌情处理;新闻中涉及学校两个以上部门排序时,一般应根据新闻事件性质并参照学校机构设置和调整的有关文件处理。新闻中涉及校外领导两个以上人员排序时,一般应征求学校办公室、宣传统战处或有关部门意见;新闻中涉及学校两个以上人员排序时,校领导一般以文件公布的顺序为准,其他酌情处理。

六、新闻中涉及中央、省、市两个以上部门排序时,一般应以中央、省、市有关政府办刊或网站中公布的排序为准。

七、学校新闻,行文中一般以“我校”代替“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或“淄博师专”,需特别指出的内容除外。对涉及全校的数字,如师资队伍、校园面积等应以学校组织人事处或办公室公布的数字为准。

八、新闻发布前应认真审核校对,避免出现错别字、错句等常识性错误。

00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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