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这种理论来分析邮政储蓄银行的现状,不难得出邮政储蓄银行短期内不宜商业化的结论。因为,如果将其商业化,邮政储蓄银行作为贷款市场的新参与者,由于人才和技术条件的约束,加之经验缺乏,必将面临较高的经营成本,由此,同市场中原有的竞争者相比,在竞争方面必将面临劣势。因此,根据邮政储蓄银行的实际,应当在初期舍弃商业化目标,避免与商业银行的直接竞争,而在其相对占优势的领域发挥自己的特殊作用。相对于其他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最大的比较优势在于网点众多,而且2/3以上在县及县以下农村,这将是商业银行在为农村提供金融服务时所不具备的优势,即贷款发放过程中的信息优势。乡镇一级邮政储蓄网点的存在使得邮政储蓄网点能够更加深入社区,更全面地了解到贷款申请人的各方面信息,从而降低审核和发放贷款的成本。因此,在确定邮政储蓄银行的战略定位时,必须充分发挥邮政储蓄银行的网点优势,特别是在农村地区的网点优势。在当前党中央国务院着力解决“三农”问题的条件下,邮政储蓄银行首先应定位在为农村服务,利用其在农村地区的网络优势和对农村地区、农户情况比较熟悉的特长开展农村小额质押贷款等各项业务,和其他商业银行实现错位竞争,同时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既然近期邮政储蓄银行的定位应侧重政策性,那么,国家就应对邮政储蓄银行给予政策扶植和政策支持。众所周知,政策性业务相对于商业性业务、“三农”业务相对于城市业务、零售业务相对于批发业务,具有成本高、风险大、盈利少等特点,为了补偿这些政策性业务给邮政储蓄银行造成的损失,必须对其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借鉴西方国家过去的经验,我认为政府有关部门至少应当在以下几方面对邮政储蓄银行给予政策优惠:一是对邮政储蓄银行给予税收优惠。鉴于邮政储蓄银行近期内承担着政策性职能,业务经营利润低、风险大,因此应当在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或者可以考虑减免部分税收。二是监管方面的优惠。即在监管方面不应将其与一般商业银行同等对待,在监管指标的确定上应当充分考虑其政策性业务所带来的风险和收益特征。总的说,相对于商业银行,近期内对邮政储蓄银行的监管应当体现出适度的宽松性和灵活性。三是要给予邮政储蓄银行更大的经营决策权限。例如考虑到邮政储蓄银行成立后存款人鉴于邮政储蓄存款风险增加而可能出现的存款搬家现象,应当给予邮政储蓄银行确定存款利率的更大自主权,以增强邮政储蓄银行对存户的吸引力。四是可以考虑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对邮政储蓄银行存款的利息免征利息所得税。邮政储蓄过去以其转存的无风险和事实上的国家信用担保而对存款人具有很大吸引力,但邮政储蓄银行建立后,它就要自主运用资金,自己承担风险:由于其近期的定位是为“三农”和城乡居民个人服务,所以风险比以前大大放大。在这种情况下,除了给储蓄银行以存款利率制定的更大权限外,还可以考虑借鉴西方一些国家曾经采用过的做法,对邮政储蓄银行个人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利息所得税,以此增强其对客户的吸引力。
(二)邮政储蓄银行的远期定位:商业化
虽然邮政储蓄银行的近期定位应当侧重其政策性,但从长期来看,邮政储蓄银行的最终归宿仍然是商业化。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因为:
1.从国际经验来看,商业化是储蓄银行发展的必然趋势。前文的分析已经表明,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西方国家经济环境的变化,储蓄银行的传统性质也在逐渐演变,总的趋势是商业化日益增强,政策性日趋淡化。这种趋势说明,储蓄银行的演变有其自身的规律性,它并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我国邮政储蓄银行作为储蓄银行的一种,也要受这种规律的制约,这就意味着我国的邮政储蓄银行也将沿着初期以政策性为主、远期商业化的轨迹发展和演变。
2.商业化是所有金融机构的内在要求。从现实来考察,追求商业利益是所有金融机构的共有动机。邮政储蓄银行虽然一开始必然带有政策性特征,但它毕竟还是银行,不可能“不食人间烟火”,它也必然存在着追求自身商业利益的内在冲动。这种内在冲动短期内可以通过让其承担政策性职能并给予其政策优惠而得到遏制,但从长期看却不可能永远被压抑。如果国家只赋予其为“三农”服务的政策性职责而又不能对之给予与这种政策性职责相匹配的政策优惠的话,邮政储蓄银行就难以在成本与收益之间找到平衡,这时,邮政储蓄银行的商业化倾向也将成为不可遏制的必然趋势:
3.从长期看,只有商业化才能使邮政储蓄银行获得与一般商业银行平等的竞争地位和竞争环境。目前官方对邮政储蓄银行的定位,是让其继续发挥网点优势,主要吸收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并充当支农生力军,侧重向城乡个人发放贷款:这种客户群定位和区域定位如果附以足够的政策优惠,在短期内并无不可。但如果优惠政策不配套,长期来看,这种定位必然会造成邮政储蓄银行与商业银行的不平等竞争。因为,一方面,城乡居民储蓄并非邮政储蓄银行的垄断业务,任何一家商业银行包括城乡信用社都可以经营,而且在与商业银行特别是大型商业银行的存款竞争中邮政储蓄银行并不具有过去体制下的那种信誉优势;另一方面,在资金运用方面,却又将其业务范围限于风险较大、成本较高的“支持新农村建设”以及作为“社区银行”为城乡居民提供金融服务,对其工商信贷业务则予以限制。这种不平等竞争对邮政储蓄银行的发展非常不利。要改变这种不平等竞争的状况,从长期看,就是推动邮政储蓄银行的商业化,让邮政储蓄银行获得与一般商业银行平等的金融市场竞争主体的地位。
4.从长期看,邮政储蓄银行经过自身不断的努力,也会逐步增强参与金融市场竞争的能力。现阶段之所以强调邮政储蓄银行的政策性,限制其参与金融市场的竞争,原因之一是因为新组建的邮政储蓄银行在贷款市场上可谓白手起家,一无优质贷款客户资源,二无商业银行的业务运作经验和所需的专业人才。在这种情况下突然将其推向金融市场,让其去冲击业已形成的商业银行存贷市场分配格局,邮政储蓄银行极有可能会陷入经营困境。但是,如果从长远的角度去考察,邮政储蓄银行经过自身的不断努力,完全可以积累足够的贷款客户资源和商业化运作经验,通过引进、内部培养等也完全可以克服目前的人才瓶颈问题。所以,从长期看,邮政储蓄银行将会逐步形成参与金融市场竞争的能力,从而为其最终的商业化奠定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