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监督人员未进行岗前培训即上岗。由于上级行未能对委派监督人员实施岗前培训,有些监督人员上岗后,面对诸多监督资料无所适从,不知道监督什么内容,更不知道如何审核,如何排序,如何装订,监督的效能打了折扣。
问题二:委派专人监督缺乏统一的评判标准和要求。上级行下发的操作规程线条较粗,中心支行又未能下发统一的委派监督实施细则,监督人员仅凭个人经验和对制度的理解来监督会计核算,这样难以形成统一规范的监督。
问题三:存在着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改革后县支行的事后监督人员隶属纪检监察室,事后监督岗、纪检监察岗和内审岗虽同属内控重要岗位,但纪检监察岗和内控岗每月有一定的内控补助,事后监督岗则没有等同的待遇,同工不同酬会给事后监督人员造成心理上不平衡。
问题四:监督人员未完全独立于会计核算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事后监督中心工作规程》(银办发[2004]159号)第五条规定,事后监督中心独立于各业务部门,事后监督人员独立于会计核算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个别支行的监督人员有未独立于会计核算部门的,也有监督人员兼有国库核算工作的。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
第一,支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事后监督中心工作规程》的要求,按照相互制约和分工负责的原则合理设置岗位,根据业务量大小配备事后监督人员,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岗位职责,对已处理完成的国库、货币发行会计核算业务进行“适时、全面、连续、独立”的复审和检验,及时纠正会计核算过程中的差错和问题。
第二,建议地市中心支行研究制定便于检查和考核的具有统一监督模式、统一监督标准的实施细则和具体操作规程,同时举办监督知识和监督技能的业务培训,贯彻落实各项政策要求和业务规范,以保证支行监督工作有据可依,规范运作,有效提高监督效率和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