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参加了第二次新劳动合同法的培训,关于外包。这一话题不是我的强项,是为了学习新知识才去的。顺便免费的蒸了一次桑拿。
看到大家伙在那么恶劣的环境里还那么认真地听嘉宾的演说,的确有很多感动!
第一次发现外包有不同的概念,其实原来自己一直都模糊的知道的,这一词才清楚地意识到人事外包、人才外包、人才派遣原来是三个不同的概念。
人事外包:人力资源外包就是企业根据需要将能某一项或几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或职能外包出去,交由其他企业或组织进行管理,以降低人力成本,实现效率最大化。人力资源管理外包将渗透到企业内部的所有人事业务,包括人力资源规划、制度设计与创新、流程整合、员工满意度调查、薪资调查及方案设计、培训工作、劳动仲裁、员工关系、企业文化设计等方方面面。
人才外包:实际上涉及到的是两个合作公司和外包人员三方利益平衡的问题,平衡三方利益主要是靠两个合同的保障。一个是外包公司和外包人才的合同,另一个是外包公司和目标合作公司的合同。
人才派遣:也叫人才租赁,它是由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单位签定派遣合作协议,派遣单位和派遣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是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一种新型用人形式。
对于外包公司他们比较担心企业会将很多风险转嫁给外包公司,同时,很多企业也关心外包公司是否能够为企业提供并且留用优秀的人才,而不用签署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嘉宾说的话很有道理,其实无固定期限并不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就看公司的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了,这对公司提出了一个要求,如果公司可以做到,那么还担心什么呢?
在我看来,这是一个概念性的错误,现在所有人(包括企业HR)都认为“无固定劳动期限劳动合同”签不得,其实了解了立法的背景,就会发现,虽然,新劳动合同法偏袒员工多一些,但是本意是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个更和谐的劳动就业社会。不要因为要改变就有抵触情绪,并不是所有的新生事物都不是好东西。我们要做的就是接受它的理念、并改变我们固有的思维方式,尝试用新的方法处理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