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情况,是在公司设立时虚假注册资本。法律责任有两种:一是行政处罚;二是承担刑事责任。
对虚假资本数额较少,危害不大,情节显著轻微的一般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给予行政处罚,限期改正,补交注册资本或者吊销公司营业执照。
对虚假注册资本数额较大,给投资者或者其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我国《刑法》和158条规定:“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
这条规定中的“虚报注册资本数额较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标准如下:
1.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60%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占最低限额的30%以上的;
2.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
3.虚报注册资本给投资者或者其他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虚报注册资本,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报注册资本的;
(2)向公司登记主管人员行贿或者注册后进行违法活动的。
从反映的情况看,虚假注册资本的数额是够追究刑事责任的,实缴注册资本不仅没有达到法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而且是一分没缴。不知公司是否进行了经营活动,是否给投资者或者给其他债权人造成损失,如果达到了上述标准,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