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是何日
农历七月七日是中国传统岁时行事中的重要节日——七夕,顾名思义,这一天的节日活动与“夕”有关系。
南朝时吴均《齐谐记》中记:
桂阳成武丁有仙道,常在人间。忽谓其弟曰:“七月七日织女渡河,诸仙悉还宫,吾向已被召,不得暂停,与尔别矣,后三千年当复还。”弟问曰:“织女何事渡河,兄何当归。”答曰:“织女暂谊牵牛,一去后三千年当还。”明旦果失武丁所在。世人至今犹云,七月七日织女嫁牵牛。
银河是宇宙中一个远大的星系,由无数颗恒星、行星组成,在天际中形成一银色如河的带状,中国人称之“银河”。在银河的西面由3颗较亮的星组成一等边三角形,形似古代纺织用的梭子,民间称其为“织女星”,传说她是天帝的孙女,所以又有“天孙”、“天媛”等名;在银河的东面有3颗很亮的星,它是“天鹰座a星”,古代的星相术认为这3颗星是天门的守护将军,称“大将军”,其中最亮的一颗就是“牵牛星”,古代牛除了可用于耕田外,还是用于战争的坐骑。前面引的《齐谐记》中讲的那段文字,大意讲:七月七日那天,天帝要将织女下嫁大将军牵牛,所有的神仙要到天宫祝贺,那位叫成武丁的道士也要暂离人世,升天去祝贺。
按理讲,织女下嫁牵牛后应该从银河之西搬到银河之东的牵牛星那里,但是,这织女星始终与牵牛星隔银河相望,于是民间又有了关于牛郎织女的传说:天帝的孙女——织女思凡而降临人世,看上了一朴实的庄稼汉,过着男耕女织的安定日子,而王母得知孙女潜逃人世后,派遣天兵天将将织女捉回天宫,只允许牛郎在每年的七夕“探亲”,由喜鹊在银河上搭桥,与织女相会。这是一个多么美好而又多么残酷的故事。夫妻分居两地,一个完整的家庭被破坏了,唐代王损之《观秋河赋》中叹道:“远想牵牛,渐失迢迢之状;邀思弄杼,无闻轧轧之声。”《齐谐记》之后的《荆楚岁时记》中则讲:“七月七日,世谓织女牵牛聚会之日,是夕,陈瓜果于庭中以乞巧。”原来七夕的天帝之女——织女下嫁牵牛之日,就变成了牛郎织女一年一度的探亲日。
宋代薛映《戊申年七夕五绝》中讲
天媛贪忙为灵匹,几时留巧与人间。
大意是:织女始终在为与自己的牛郎相会之事忙得焦头烂额,哪里有空去“留巧与人间”。明李昌祺《剪灯余话》中讲:“世谓今宵天孙赐巧,小女辈未能免俗,谩设瓜果之筵。”可见,七夕与“天孙赐巧”有关。
按许慎《说文解字》:“巧,技也。”巧的本义与“技”相近,对于古代的女子来讲,纺纱织布、裁布缝衣是她们必须精通的手艺,织女所赐之巧当然就是纺纱织布、裁布缝衣,即古代传统女子必须熟练掌握的“女红”。七夕那天,织女会向民间恩赐,传授“巧”,民间女子当然要向织女索取,乞求“巧”,所以七夕的主要活动就是“乞巧”,七夕也被讲作“巧日”、“巧夕”,宋人刘克庄《即事》诗:“粤人重巧夕,灯火到天明。”
陈元靓《岁时广记》引《岁时杂记》文说:
京师人七夕以竹或木或麻秸编而为棚,剪五色丝为层楼,又为仙楼,刻牛、女像及仙人等于上以乞巧。或只以一木剪纸为仙桥,于其中为牛、女,仙人列两旁焉。
又说:
京师人祭牛、女时,其案上先铺栋叶,乃设果馔等物。
当时京城七夕的祭祀牛郎织女活动是一项公众性的活动,那天,人们用木、竹、麻秸等物制作巨大的棚、楼,还用纸叠成银河上的桥,桥中央有牛郎织女及尾随其后的仙人,祭祀的目的就是“乞巧”。到了宋代以后,以程朱理学所代表的儒学逐渐占据了中国思想的上风,孔孟鼓吹的“男女授受不亲”的准禁欲主义割断了男人与女人在社会、在公共场所的交往,那种在公共场所举行的大型的“乞巧”风俗活动被取消,到了明代以后,“乞巧”一般只限于在家族、家庭中的女眷中进行。沈榜《宛署杂记》中讲:
燕都女子,七日,以碗水暴日中,各投小针,浮之水面,徐视水底日影,或散如花,动如云,细如线,粗如椎,因以卜女之巧。
记录清代苏州风俗的《清嘉录·巧》中讲:
七夕前夕,以杯盛鸳鸯水,掬和露中庭天,明日出晒之,徐俟水膜生面,各拈小针投之使浮,因视水底针影之所似,以验智鲁,谓之“巧”。
在七夕前一天,将早就准备好的“天落水”(雨水)放到盆里,再放到太阳下曝晒,使水面上形成一层肉眼难测的膜,女人家依次将一枚“引线”(针)轻轻平放到水膜上,引线一时不会下沉,在日光的照耀下,浮在水面上的针在盒底留下影子,人们就根据影子的形状检验女人是否心灵手巧。北方叫作“丢巧针”,吴方言“丢”写作“”,音与“督”近,讲作“巧针”。
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女红”被列为“三从四德”中之一德,是衡量和评判女子的道德标准之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孝”是中国伦理、道德中的核心,可以列入“不孝”的行为举动是很多的,而没有后嗣就是最大的“不孝”;“母以子贵,子以母荣”,在家族中,母亲(娘家)的地位可以保证她的儿子的地位,儿子的发迹也足以保证母亲在家庭和家族中的地位,所以,母亲必须有儿子才能保证这支血亲绵延香火,母亲有出息的儿子才能确保自己在家族中的威信。在整个中国封建社会里,“祈子”——祈求生儿育女始终是妇女风俗活动的核心内容。
《东京梦华录·七夕》以较大的篇幅记叙当时汴京(今开封)的七夕活动,说:
七月七夕,潘楼街东宋门外瓦子,州西梁门外瓦子,北门外,南朱雀门外街,及马街内,皆卖“磨喝乐”。乃小塑土偶耳。悉以雕木彩装栏座,或用红纱碧笼,或饰以金珠玉翠,有一对直数千者,禁中及贵家与士庶,为时物追陪。又以黄蜡铸为凫、雁、鸳鸯、龟、鱼之类,彩画金镂,谓之“水上浮”。又以小板上傅土,旋种粟令生苗,置小茅屋、花木,作田舍家小人物,皆村落之态,谓之“谷板”;又以瓜雕刻成花样,谓之“花瓜”;又以油面糖蜜造为笑靥儿,谓之“果实”,花样奇巧百端,如捺香方胜之类,若买一斤,数内有一对被介胄者如门神之像,盖自来风流,不知其从,谓之“果实将军”;又以绿豆、小豆、小麦于瓷器内,以水浸之,生芽数寸,以红蓝线缕束之,谓之“种生”,皆于街心彩幔帐设出络货卖……
